第(2/3)页 方知遇,根本就不记得。 她连忙跳下沙发翻开了方知遇的右手,那年玉米哥哥救她的时候,伤了右手,两人的手腕上都有一条疤。 这些年来,因为担心玉米哥哥找不到自己,手腕上的那条伤疤,即使影响美观,她也从未想过去掉。 可是当她翻开方知遇的右手,腕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 难道,照片里的少年不是他? 可那又是谁,为何和方知遇模样相似。 方家的人,还有大哥? 尤斯若当即摇头,方知衡那个时候根本不在国内,不可能是他。 难道,是方知遇去掉了那条疤? 是为了抹去和她的一切?告别过去吗? 尤斯若深吸了一口气,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她跑回了自己房间,“杨助,帮我查一件事。” 等待电话的途中,尤斯若待在房间来回踱步。 终于,在电话结束的一个小时后,她的邮箱收到了一份病例。 “小姐,二少,确实进行过祛疤手术,在右手。” “啪嗒!”手机滑落至地毯。 “小姐,小姐?” “嘟,嘟嘟嘟——” “呵呵,呵呵呵!”尤斯若靠在床脚边,又哭又笑,眼泪如断线的珍珠滴滴滚落。 她仰着头,泪水倒回眼眶,红润的眼眸被眼泪淹没。 “我就是个傻子!”她咬着唇,倔强的逼停眼泪,只觉得自己做的一切特别可笑。 脑海里突然响起西西说过的话:“如果一个人真的心里有你,又怎么会舍得丢下你?” 一个连她是谁都记不住的人,当然舍得。 也只有她这个傻子,才会把一个人随口说的话记在心里,还是那么多年。 她记得,当初与方知遇坦白的时候,他对玉米哥哥,没有一点反应,当真是忘得干干净净。 越发的衬得她像个傻瓜。 “方知遇,你好样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