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盐业包揽(一)-《崇祯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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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个小太监从殿后匆匆进来,将一个红皮本呈给了在宝台左侧负责记录的王府办公厅首席文案程翔凤。程翔凤签收之后,扫了几眼,立即呈报给朱平槿。

    红皮本,是塘报,即军事文件。按王府规矩,红皮本那是随到随奏。朱平槿翻开一看,是贺仇寇、田骞和刘三根联名上奏,他们报告,接到监纪同知方尧相随从的急报,方尧相及随从遭到了富顺、荣县的盐商围攻殴打。三人决定,趁机出兵富荣,顺手将路上的内江、隆昌、荣县等地控制起来。事态紧急,机会难得,他们三人不得不边行动边奏报。

    目前他们进军极为神速,已经占领了内江、隆昌、荣县等地。去年底献贼分兵肆虐川南,荣县知县孙光烈被献贼虏去,不知所踪;南溪知县朱由援跳城出逃;隆昌知县杭为箕弃城而走。汉阳人秦民汤刚刚到任荣县令,闻王府军到来,他于城门外泪涕直流,长跪拜舞,口称“臣恭迎王师!世子千岁千千岁!”

    这时又有一个小太监出现。他禀报,巡抚廖大亨和巡按刘之勃在承运门递本求见。

    抚、按同时求见,多半与盐商暴动之事有关。朱平槿暂停了朝会,决定先见了两人再说。

    “说曹操曹操到!”朱平槿感叹道,或许这正是包揽盐税的好机会!

    注一:据万历四十四年户部尚书李汝华的记载:两淮岁解六十八万有奇,长芦十八万,山东八万,两浙十五万,福建二万,广东二万,云南三万八千,各有奇。以上合计116.8万两。四川、陕西解往边镇的盐课银额,合计约11.2万两。

    崇祯皇帝在崇祯三年也想整顿盐业,但很快失败。

    所谓“纲盐制”的内涵是:每纲盐引为二十万引,每引折盐三百斤,或银六钱四分,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官府白收),共计六两六钱四分,折合盐价约为每斤二十二文。请注意,这只是盐引这种以盐为抵押品的特殊有价证券的官方价格。有网文将其直接认定为官方盐价,大错特错。

    注二:没有查到明末四川盐产量的数字,所以响木不负责任的参照了顺治八年的数字。但明末四川的主要盐产地,依然是川东盐泉。清初,四川井盐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川盐收购量已达5000万斤。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大减,本省食用绰绰有余。

    但上述的“爆发式增长”,是以明末数据为基础,还是以清初数据为基础,是产量迅速恢复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增产,响木所见的所有史料均含混不清。响木个人倾向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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